4月18日,石家庄网警正式对外发布,近期网上传播有关某些饮料中含有“肉毒杆菌”的谣言,其实这是2015年一条类似谣言的翻版,提醒广大网友不要盲目转发,谣言散布者有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近期,网上在传播一则有关某些饮料中含有“肉毒杆菌”的谣言,该谣言称:“紧急通知:妇幼保健院通知,现在得白血病的小孩越来越多,请告诉家里有小孩的朋友,××牛奶、××可乐、××歪、××钙奶等饮料都含有肉毒杆菌。现在紧急召回。有孩子的都转下!没有孩子的也请友情转发!大家行动起来,传递一份我们的爱心!健康最重要(国际妇保办宣)。”
该谣言打着传递爱心的幌子,实则漏洞百出,稍加分析,就会露出马脚。首先,发布通知的主体和发布渠道不合常理,这种重大消息不可能由一个没有确切单位名称的妇幼保健院通过社交软件传播的形式发布,最后标注的“国际妇保办宣”更是纯属虚构;其二,谣言中涉及多家饮料品牌都是市场上比较流行的大品牌,集中出现如此重大问题的可能性能有多大?所以,仅从该信息本身初步判断,这是一条谣言信息的可能性非常大。
经过进一步上网搜索发现,早在2015年年初,网上就曾经广泛传播过一则饮料中“含有肉毒杆菌”、“喝饮料会导致白血病”的网络谣言,当时不仅造成了消费者对饮料产品和食品安全的恐慌,同时严重损害了饮料行业的声誉。2015年4月15日,新华网刊发文章“饮料含有肉毒杆菌为谣言,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称已有受害企业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饮料企业及饮料行业的整体声誉和正当权益。
网警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据“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司法标准及《刑法》第246条第1款关于“诽谤罪”的规定,这些企业可以对谣言散布者进行法律追究。
本文转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