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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学子到文成、泰顺的基层单位工作可享补偿

温州网 2017-06-26 07:51:00
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如下:高校本专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最高不超过8千元;研究生毕业生最高不超过1.2万元。

  温州网讯 从浙江高校毕业,到文成、泰顺的基层单位工作有学费补偿,最高可获3.6万元。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日前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决定自今年起,对浙江省地方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据介绍,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指的是淳安县、文成县、泰顺县、开化县、庆元县、松阳县、景宁畲族自治县、岱山县和嵊泗县;基层单位为乡镇(县政府所在镇除外)及乡镇以下的农业技术推广站、卫生院、养老服务机构、中小学和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如下:高校本专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最高不超过8千元;研究生毕业生最高不超过1.2万元。

  来源:温州都市报

  谢宾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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