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温州交警对电动车实行“八个一律”严管

温州网 2017-08-25 06:59:00
8月1日至24日,全市查处电动车自行车交通违法53075起。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我市交警将全市范围内开展“平安守护”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八个一律”严管。

  随着电动车数量的急剧增加,电动车给城市交通带来的严重影响,电动车交通违法问题突出。据统计,仅今年1至7月,全市已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1.4万起,同比上升106.6%,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了6.2%。8月1日至24日,全市查处电动车自行车交通违法53075起。

  此次开展“平安守护”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电动车违法规定载人载物;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越线停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占用专用道行驶;酒后驾驶;非法营运;逆向行驶;加装遮阳伞;违法停放影响道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将实行“八个一律”严管,即:一、驾乘3(含)人以上,经鉴定为机动车且驾驶人无证驾驶,驾驶人一律予以拘留;二、非法营运的,经鉴定为机动车且驾驶人无证驾驶,驾驶人一律予以拘留,并移送运管部门处理;三、无证驾驶燃油助力车的,驾驶人一律予以拘留;四、酒后驾驶,经鉴定为机动车,驾驶人一律按酒后驾驶机动车予以处罚;五、安装遮阳伞的,一律予以拆除;六、占用车行道违法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予以清障;七、驾驶人年内违法超过3次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上限予以处罚;八、驾驶人(乘坐人)构成妨碍公务的,一律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温州晚报

  通讯员王田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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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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