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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政策】城乡居民医保费财政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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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6日 来源:温州扶贫

  一、依据

  《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

  二、内容

  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成员或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居民以及孤儿、新生儿,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受理单位

  各乡镇(街道)、社区(村)

  四、咨询电话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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