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民营企业助推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联、扶贫办:
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宏伟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第一步。担负着扶贫攻坚、光彩事业等社会责任的工商联要有所作为、有所贡献,以民营经济为特色的温州民营企业家要积极响应、主动参与。为使扶贫工作与工商联特色更好结合,经研究决定推行“民营企业助推光伏扶贫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营企业助推光伏扶贫项目
二、项目背景
光伏扶贫是国家鼓励、行之有效的“短平快”造血型扶贫项目。改变过去企业一次性捐资扶贫为无偿捐赠闲置企业屋顶供光伏企业发电、效益长期帮扶的扶贫模式,优化企业能源结构,树立低碳企业形象,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主动参与扶贫攻坚“一举多得”的扶贫模式。
三、运作模式
1.多方合作共建。企业捐赠具有自主产权的屋顶,确定合作的光伏发电企业,并签订25年屋顶使用协议。光伏发电企业负责分布式光伏的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企业利用光伏发电,余量上网。提供屋顶企业与光伏发电企业约定每年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县(市、区)扶贫办指定的乡镇、村低收入农户扶贫。在被帮扶乡镇政府或村民中心增挂提供屋顶企业的结对帮扶乡镇、村牌子,树立企业参与扶贫的良好形象。
2.鼓励通过折股份量化扶贫参与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所在县(市、区)扶贫资金或其他企业扶贫资金,采取固定回报或保底回报加分红的方式,实施折股份量化扶贫,参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所得收益用于帮扶该县(市、区)扶贫办指定的乡镇、村的低收入农户。
3.注重集中连片推进结对帮扶。根据项目预计可用帮扶资金额,确定结对帮扶若干个村或一个乡镇(街道)进行集中帮扶,结对帮扶的低收入农户每年帮扶资金2000—3000元/户。帮扶的低收入农户,由相关村提供经乡镇政府和县级扶贫办审核。根据低收入农户实际,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劳动力就业或就学结对或特困帮扶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达到帮扶一片,增收一片,早出成效。
四、组织领导
成立“民营企业助推光伏扶贫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工商联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在市工商联经济处。市工商联负责企业屋顶落实、光伏发电企业的推荐。市扶贫办负责对接各地扶贫办确定帮扶对象。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市、县联动,有序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统一。各地工商联、扶贫办要把实施“民营企业助推光伏扶贫项目”作为贯彻十九大精神,发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的创新性举措和民生实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行动上要迅速落实。各县(市、区)工商联要在2018年上半年落实1—2个项目先行先试,早出成效,使民营企业家成为助推精准扶贫的重要力量。
3.细节上要周密安排。在企业屋顶选择、扶贫结对帮扶重点村和低收入农户的落实等方面,务必做到对象精准,勇于担当,主动协调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要充分讨论论证,周密安排,防范纰漏,使项目顺利实施,使帮扶的低收入农户真正得到实惠。
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