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例
日前,温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瓯海区泽雅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林国南在负责低保资格年审中失职失责问题。
林国南在负责泽雅镇民政低保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对低保人员财产情况进行入户实地调查和信息平台核实,导致2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通过低保资格年审,并领取低保金共计4.4万余元。2018年10月,林国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洞头区大门镇甲山村原出纳蔡冬香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扶贫惠农资金问题。
2012年12月,蔡冬香利用职务便利,将5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金4.2万余元私自挪用,直至2018年7月才将该款项缴至区社保中心账户。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蔡冬香利用职务便利,将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保险金私自挪用,2018年3月13日至16日才将该款项缴至区社保中心账户。2018年11月,蔡冬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乐清市淡溪镇兴城村党支部党员薛金明帮助他人骗取国家种粮补助问题。
2016年8月22日,薛金明伙同金某某伪造兴城村霞雪片农田出租协议书、粮食补贴申报材料,以虚构兴城村霞雪片农田种植水稻面积骗取国家规模种粮补贴2.2万元。2018年6月,薛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瑞安市北麂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曾献阳低保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壳菜岙村村委会主任罗正金优亲厚友问题。
2016年至2018年间,罗正金在协助调查其朋友吕爱玉户低保条件过程中,明知吕爱玉户不符合条件仍以家庭开支大、生活困难为由予以特殊照顾,将该户继续作为低保户上报;曾献阳在审核发现吕爱玉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未及时取消其资格,致使该户违规领取低保金1万余元。2018年8月,曾献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罗正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