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李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温州网讯 据清廉温州消息,2019年1月,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委对泰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李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教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视巡察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失守纪律底线,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委决定给予李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李教在其忏悔书中剖析,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随着职务提升、权力增大,思想逐渐滑坡,不知修心,不知进止,不知敬畏,得意忘形,私欲膨胀,扭曲政商关系,放松家属管制,对各种诱惑不加抵制,对各种围猎不加防范,以致走上了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李教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万分愧疚,觉得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教育,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表示将认罪服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李教简历:
李教,男,汉族,浙江泰顺人,1970年1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9年8月--1997年6月泰顺县农业局工作
1997年6月--1998年5月泰顺县雅阳镇镇长助理(下派)
1998年5月--2001年5月泰顺县雅阳镇副镇长(下派)
2001年5月--2004年12月泰顺县雅阳镇副镇长
2004年12月--2005年3月泰顺县泗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2005年3月--2007年4月泰顺县泗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其间2005年8月--2005年12月挂职温州市委农办扶贫处副处长)
2007年4月--2007年9月泰顺县泗溪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7年9月--2008年4月泰顺县泗溪镇党委书记
2008年4月--2010年2月泰顺县罗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0年2月--2012年3月泰顺县罗阳镇党委书记
2012年3月--2012年5月泰顺县罗阳镇党委书记、罗阳中心城区都市型功能区党工委书记
2012年5月--2017年2月泰顺县罗阳镇党委书记、罗阳中心城区都市型功能区党工委书记(享受副县级待遇)
2017年2月--2019年3月泰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19年3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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