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无证驾驶“鬼火”摩托车最高罚2000元拘留15天
温州网讯 近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永强大道建海路口,一辆无号牌的“鬼火”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因“鬼火”摩托车驾驶员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
所谓的“鬼火”摩托车,又称小型“燃油助力车”,是指一种改装过的踏板摩托车,外观接近电动车,需要加汽油发动。因此动力更强劲,最高速度可达100公里/小时,其排气管经过改装后,在加速前进时引擎会发出急促的轰鸣声。
一直以来,温州公安交警常态严查“鬼火”摩托车,发现其中绝大部分驾驶员均无证驾驶。根据全市今年以来查获的无证驾驶摩托车数据来看(其中大部分为无证驾驶“鬼火”摩托车),驾驶这类“鬼火”摩托车多为男性驾驶员,主要年龄分布在16~25岁之间,占总数的35%。从户籍分布上看,驾驶员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其中贵州省、浙江省、四川省籍贯排名前三,占总数的61%。从查获区域来看,此类车辆多为活跃在城郊接合部。
据了解,“鬼火”摩托车驾驶人员绝大部分没有驾驶证,且此类车辆时速快,轮胎窄,车身轻,刹车装置简易,制动性不佳,稳定性差,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另外,由于无牌车辆无法参加法定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往往得不到落实。
根据相关法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对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温州公安交警一直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希望广大市民切勿无证上路。同时,针对“鬼火”摩托车,温州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全天候依法查处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来源:交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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