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起典型案例被曝光
日前,温州市纪委监委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典型案例。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供电所所长林建林等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经所长林建林、副所长林建忠、工会主席潘岳星、办公室主任周相钗、会计黄淑荣和生产班长李清洪等人商议,通过虚构工程外包合同,以安装费和工程款的名义套取该供电所下属单位瓯海崎云职工技协服务部利润102万余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其中林建林、林建忠、周相钗、黄淑荣各分得2万余元。
日前,林建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林建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相钗、黄淑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潘岳星、李清洪受到警告处分。
温州市洞头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原经理陈声明、现任经理陈昆党套取资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4年至2018年陈声明、陈昆党,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分别套取单位资金18.5万、 8万余元,用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等。
日前,陈声明、陈昆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乐清市北白象镇万家社区党委原书记叶建国、原主任陈晓欧等人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底,万家社区管委会采取截留、虚报、套取等方式取得资金,存放于内勤郑亦凯处,用于发放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补贴及聚餐、人情支出等共计19万余元。
日前,叶建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陈晓欧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郑亦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平阳县海西镇陡南村党支部书记郑光荣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5月4日至9日期间,郑光荣在未做任何审批备案情况下,违规组织村支部党员,以学习考察名义前往重庆、长江三峡涉外游轮、武汉等地进行旅游活动,并同意在村财务中报销6600元旅游费用。
日前,郑光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已全部予以追缴。
来源:温州市纪委监委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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