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买车有哪些“霸王条款” 这14条“套路”你一定得留意
温州网讯 买房、买车最怕遇到“霸王条款”,哪些属于“霸王条款”?昨天下午,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举行房地产、汽车买卖、物业管理合同格式条款评析会,就一些“霸王条款”进行确认。
据介绍,去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以房地产、汽车市场为重点的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要求,该局高度重视,在我市各地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专项工作,并定期抽取已备案的合同格式条款,委托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审查。
截至2019年5月底,该局共发放备案告知书3091份,出动检查人员4030次,办理合同格式条款网上备案1326份,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619份、汽车销售格式条款合同272份、物业管理合同格式条款126份。
截至2019年5月底,共随机抽取商品房销售格式条款合同53份、汽车销售格式条款合同8份、物业管理格式条款合同12份。按照《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的要求,从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文字用语恰当性三方面对房地产、汽车销售、物业管理合同格式条款进行高标准的全面审查,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先后出具法律评审意见73份。该局根据该律所提供的评审意见,又进行了汇总、归类分析,认定属“问题条款”的有69条,最终确认14条为房地产、汽车买卖、物业管理格式条款合同的共性“霸王条款”,其中房地产行业10条、汽车买卖行业2条、物业管理行业2条。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在审查评析的基础上,将指导全市开展房地产、汽车买卖、物业管理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陈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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