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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温州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

温州网 2019-07-09 17:48:00
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温州网讯 2019年,温州高温津贴继续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来源:看温州客户端

  记者:胡晚露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白倩倩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