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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圈占强电井”续闻:房管部门介入调查 电力部门对未整改的实施停电

温州网 2019-07-10 06:31:00
“白麓城二期等小区业主利用装修之便圈占强电井等公共区域”一事有进展!鹿城区房管中心介入调查,初步判定构成违法装修。

  温州网讯“白麓城二期等小区业主利用装修之便圈占强电井等公共区域”一事有进展!鹿城区房管中心介入调查,初步判定构成违法装修。

  7月9日,《锋火台》栏目报道了市区阅兰庭(推广名为白麓城二期)等小区业主利用装修之便将包括强电井在内的公共区域占为己有,甚至在强电井附近布设水电管线的问题。

  7月4日,鹿城供电分局向阅兰庭数十户业主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占用,立即恢复强电井原状。“如果在收到通知书7日内未能整改,我们将对部分隐患严重的住户采取停止供电措施,以确保供电安全。”鹿城供电分局安监部负责人说,强电井被占用,会耽误抢修维护时间,“比如原本半天可以修好的故障,会耽误一两天,造成住户较长的停电时间,严重时甚至引发短路、起火等严重事故。”

  今年5月,市区锦绣路首湖景园小区(推广名为中梁首府)的活动会所突发大火,造成严重损失,起火的根源在强电井被违法占用。消防部门事后查明,小区会所强电井内擅自搭建了其他电路设施设备,最终引发事故。

  对于阅兰庭数十户业主侵占公共区域,影响强电井设施使用的情况,鹿城供电分局已经上报至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鹿城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已经接到电力部门的反映,将指导电力部门并督促小区物业做好整改工作。

  “涉事的多数住房尚处于装修阶段,建议电力部门尽早采取措施处置。”该负责人说,如果等到装修完成后,将导致整改成本、安全隐患的进一步增加。此外,业主如果将防火门上锁,还将构成消防违法。

  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该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了相关责任: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谢树华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白倩倩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