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将建海洋经济国家级示范区 探索民营经济参与新模式
温州网讯 日前,省政府正式批复《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批复要求,该《总体方案》实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面融入“四大建设”,坚持陆海统筹、创新驱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将示范区建设成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功能平台。
据了解,2018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1712号),明确在浙江省设立包括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内的2个国家级示范区。文件明确,温州示范区以探索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开展海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示范任务。
温州示范区位于温州湾瓯洞区块,规划面积约148平方公里。立足温州连接长三角和海西区的特殊区位,构建“一核一轴、四区多岛”空间格局。(一核:即瓯江口核心区;一轴:即灵昆-半岛发展轴;四区:即洞头海洋旅游区、状元岙港区、大小门临港产业区、蓝色产业新城;多岛:即规划范围内的相关海岛。)
下一步,洞头示范区建设将突出海洋产业高端化发展、滨海城市高水平建设、海洋生态高标准保障,大力促进海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海峡两岸海洋经济合作,探索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
目前,洞头区已研究制定了示范区建设工作清单,共涉及七方面70项任务清单,加速推进示范区建设,努力推动示范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来源:温州商报
通讯员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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