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决议
为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促进温州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我国东南沿海区域中心城市,特作出如下决议:
7月12日,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紧扣国务院明确温州作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商贸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城市定位,牢牢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全省实施“四大”建设的历史机遇,审议通过了《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市委《决定》)。这是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方针的实际行动,是补齐温州发展短板,加快实现温州城市整体提升、精彩蝶变的战略决策,也是提高城市集聚辐射能力、实现都市区高质量发展、打造浙江坚实“铁三角”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决定》上来,不断增强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抢抓战略机遇,主动担当时代重任,共同构建极具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温州都市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市委《决定》确定的区域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凸显、中心城区首位度明显提升、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宜居品质显著提高等五大发展目标,以及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品质、特色风貌、城市经济、服务功能、精细管理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动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任务落实。要更加注重城市规划提升,加强城市空间战略研究和管理,突出全域谋划,统筹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公共设施建设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要更加注重城市品质提升,高标准建设重点功能区块,高质量打造“两线三片”等亮点区块,持续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设计水平,彰显城市文化特色,擦亮宜居城市金名片。要更加注重城市产业提升,优化城市产业平台,加快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都市工业、“月光经济”等,培育城市经济新动能。要更加注重城市功能提升,强化交通枢纽、开放带动、公共服务、医疗康养、旅游休闲等功能,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和承载力。要更加注重城市管理提升,按照“标准化、精细化、法治化、智慧化”的要求,完善城市管理体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市各级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找准服务保障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履行监察和审判、检察职能,为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牢把握大局,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从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保证市委《决定》的贯彻落实,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要针对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要针对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助推城市发展。要针对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及时启动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抓好落实。
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全市人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以勤劳和智慧创造幸福生活、建设美好家园。全市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要发挥自身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万众一心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勇于实践、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参与决策、监督支持和桥梁纽带作用,为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全市各级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重大意义,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涉及全局,事关长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温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把温州都市区建设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现代化山水文化名城、全方位对外开放高地、海内外温州人精神家园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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