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创建“基本无违建区” 确保拆后土地利用率超7成
温州网讯 《鹿城区2019年“基本无违建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发布。实施步骤共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推进、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将一直持续到10月份,到2019年确保创成“基本无违建区”,以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和城乡面貌。
实施方案明确各街镇要结合实际安排建筑底数再排查。同时,健全网格巡查工作,确保街镇级网格员、村级网格员的巡查工作、在建项目批后监管巡查、违法线索上传系统和处置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实施存量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建筑信息全面录入防违控违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标准,合理划分罚补、拆除、没收、缓拆及其他等情形。实行挂号建档、定期销号,做到应拆尽拆。对于新增违法建筑,从违法建筑产生到发现不超过7日,适用即查即拆程序处理的新增违法建筑,从发现、拆除到垃圾清理完毕不超过30日。
加强拆后土地清理利用。各街镇要做到即拆即清、有效利用,确保2016年以来累计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70%以上。要以项目建设、团块改造为导向,坚持以改带拆、以拆促改、拆改结合,推进成片连线拆违,并按照“应耕则耕,应绿则绿”的要求,在主要道路和河道两侧、城镇主要街道及农村闲置空地植绿。
据了解,今年鹿城区共承担了50万平方米存量违建处置任务,截至7月初已拆除历史违建27.59万平方米,辖区内未出现单体面积超1000平方米的新建违建,拆后土地利用率达100%。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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