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企业破产不再“万劫不复” 温州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新模式

温州网 2019-09-11 16:01:00
温州探索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提供了一个债务人与债权人和社会多方共赢的债务清算模式。

  温州网讯(记者 陈克力 通讯员 温萱) 一直以来,由于个人破产制度的缺位,让不少破产债务人失去“东山再起”的机会,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僵尸人”。为破解这一难题,温州探索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在传统的对债务人“穷追不舍”的执行模式外,提供了一个债务人与债权人和社会多方共赢的债务清算模式。

  9月11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温州市金融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温州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公布温州中院《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首批咨询志愿者颁发聘书。

  据了解,温州是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温州市政府在2019年把“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列为金融改革服务民营经济七大引领性创新项目之一。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设计的目的除了对非金融机构债权予以减免外,关键是要激活金融机构债权催收减免制度,化解企业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链风险。温州市委市政府鼓励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将“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作为加快化解“担保链”危机、推动温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让陷入债务困境的优秀创业者有再次创业的机会。

  温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卫国介绍,温州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有其自身鲜明特色,旨在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出台打下实践基础。希望通过探索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发挥政府和法院的协同配合作用,加强对“逃废债”行为的甑别与防范,同时也是宣扬一种诚信精神,只要自始至终做诚实的经营者,哪怕失败,仍然有一个制度安排,为有创业创新能力的企业家解困松绑,为“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获得重生创造机会。法院出台《实施意见》,正是希望通过法律适用指引大家,但光有朴素的诚信意识是不够的,还要有合规的诚信行为。“温州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概括起来有三句话:党委领导,府院联动;执破融合,依法清理;宽容失败,严防逃债。”陈卫国说。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8月,执行办案管理系统专门为温州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设立的“执清”案号上线。“执清”案号成为正式案件类型,也系全国首创。目前,鹿城、龙湾、瓯海、洞头、乐清、瑞安、永嘉、文成、平阳、泰顺、苍南等全市11家基层法院均已立案“执清”1号,正式开展个债清理试点工作。2019年8月26日,第一份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公告发布(瓯海法院2019浙0304执清1号)。温州法院近期筛选了108件案件、24名债务人,目前对其中符合条件的案件进入实质性操作,现已立案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19件。

  据悉,为更快地释明宣传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的清理目的、具体要求、法律负担、法律后果等内容,引导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债务人申请进入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此外,温州中院还聘任了项军权等15位同志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咨询志愿者,并在现场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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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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