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信用建设 任势也
“转石于千仞之山,不可遏止者,在山不在石也;战人有百胜之勇,强弱一贯者,在势不在人也。”企业经营是诚实守信,还是背信弃义,不在于企业家的本性优劣,主要在于他们处于什么样的社会信用体系之内。俗话说,形势比人强,任势不任人。因此,打造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让企业顺诚信之势而为,是建设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以“信用+大数据”为基础,造无所遁形之势。汉朝时期,交通闭塞,信息不畅让夜郎国王贻笑大方:汉孰与我大?而到了现代,电子计算机的发明与数字科技的快速发展,让东八区的中国球迷能实时观看西半球的世界杯比赛,信息的交流跨越了时空障碍,共建共享成为可能。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一方面能够让失信企业的恶劣行为在信用平台上得以公开,留下失信记录,使其很难再次获得同行的信任,最终自食其果,明白“失信就是失利”的道理;另一方面,是能够保障其他诚信企业的基本利益,让他们在投资经营活动中打破“信息孤岛”,拥有一把“照妖镜”,对合作伙伴或投资对象能有更深入的了解,避免失信企业鱼目混珠,乘虚而入,有效降低交易的风险。
以“信用+奖惩”为抓手,造赏罚分明之势。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看到有利的事情,趋之若鹜,遇到不利的事物,避之唯恐不及。想要打造真正能引导企业向诚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就要利用好激励、惩戒两种手段,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刑之下必少莽夫”。让进入守信“红名单”的企业在信贷融资、招投标、市场准入、政策优惠等方面,能够优先获得“绿色通道”。企业拥有了将信用等级转换成自身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实实在在享受到了信用体系的“红利”,保持诚信经营。而进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不仅在对外竞争、寻求合作的过程中处处受到掣肘,还要接受来自司法审判领域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联合惩戒。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了代价,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主体,不可否认,他们既可能有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心,也可能有见暴利而忘义的私心。因此,只有建设让企业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有效信用体系,营造非诚信不可的态势,才能真正让企业回归本心,诚信经营,不去触碰失信的“红线”,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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