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 10起食药安全典型案例曝光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 10起食药安全典型案例曝光

温州网 2019-12-05 07:42:00
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3940起。

  执法人员进行药品检查。图片由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温州网讯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食药违法对市民身体健康构成威胁。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食药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3940起。昨天,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开曝光10起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

  无证照销售药品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证照不得经营。今年4月,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该公司成立于去年5月,经营范围包含药品销售,但是一直未申请办理药品许可证。当事人于今年3月从山西某药房购进“广誉远龟龄集”“牛黄清心丸”进行销售,共计进货金额20115元。截至案发当日,当事人销售“牛黄清心丸”1680元,其余均为库存。执法人员没收药品,并没收违法所得240元,罚款40056元。

  今年7月,洞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区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进行电子处方审核等违法行为后,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但该店在接到责令改正通知后未进行整改,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或者有的处方无执业药师审核,无配药药师、复核药师签名,处方笺上执业药师的审核人员、调配人员均由同一人签名,共计销售5盒处方药。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才可以调配、购买,并且要在医生、护士、药师及其他医疗专业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下才可使用。”洞头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业整顿并罚款1.5万元。

  销售有毒害保健品

  销售有毒害保健品将严重影响消费者健康。瓯海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消费投诉,投诉人在某连锁有限公司门店内购买一款名为“北京红参果衍宗牌保元胶囊”的保健食品,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怀疑是假货。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保健食品包装,联系生产厂家,厂家表示从未生产过该款产品。

  得知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药店,依法扣押店内销售的上述产品以及与该产品标注相同厂家的“极品红牛衍宗牌保元胶囊”。经抽样检测,上述两种假冒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经查,涉案公司未经查验生产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质量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且在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存在明显瑕疵的情况下,以折合人民币13.04元/盒的价格,向上家购进“北京红参果衍宗牌保元胶囊”687盒、 “极品红牛衍宗牌保元胶囊”1755盒,并以人民币30-35元/盒的价格在该公司门店进行销售,共销售涉案保健食品2337盒,经检测,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瓯海区法院判处该公司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罚金10万元;被告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篡改产品生产日期

  药品保健品竟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今年3月,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县某贸易公司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65箱体质能量牛磺酸型维生素饮料罐底生产日期存在涂改痕迹。另在该仓库的储物柜内发现一台打码机和一副生产批号模具。根据上述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存在涂改痕迹的体质能量牛磺酸型维生素饮料和相关生产日期打码工具采取扣押措施,同时抽样送检。

  经调查,该贸易公司于2月底开始从经销商处回收临近保质期的体质能量牛磺酸型维生素饮料,为方便再次销售,其使用工具将产品原生产日期清除,再重新打上生产日期。现场查获的产品,经检验,所测指标符合标准。经查明,被修改生产日期的体质能量牛磺酸型维生素饮料共计80箱,其中15箱已售出。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处以没收修改生产日期的产品65箱,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71380元。

  据了解,被曝光的违法案例还包括电子商务商行发布虚假减肥效果食品广告案、保健食品店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广告案、母婴用品店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米糊案、学校使用过期料酒被行政处罚案、郑某销售假药情节严重案、水鱼店抽检不合格的典型案例等6起。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鲍南南 通讯员 郑隆锋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姜蕾蕾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