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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这一年·生态环境篇 澎湃的“绿”动

浙江在线 2020-01-11 15:14:16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生态环境一体化是题中应有之义。2019年,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协作,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都有哪些大动作?

  共下“一盘棋”共建共享绿色美丽长三角

  11月1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上海正式揭牌,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面进入施工期。

  11月19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布,明确示范区建设的角色定位、初心使命、空间布局等多项内容。

  共筑生态屏障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2月28日,上海市崇明区与江苏省南通市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长江口生态保护战略协同区,合力打造长江生态大保护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3月27日,上海市金山区与浙江省嘉善县建立毗邻地区界河保洁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交界河湖一体化协同治理体系。

  3月30日,南京、杭州、湖州、无锡、常州、镇江共同签署《共建宁杭生态经济带行动倡议》,探索生态经济发展与跨省区域合作新路径。

  5月22日,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签订《关于一体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在规划契合、合作机制、共建共保等十个方面展开合作。

  共护碧水蓝天协同防治重点领域污染

  5月23日,《长三角区域柴油货车污染协同治理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审议通过。

  7月1日,长三角区域重点城市联手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新标准。

  10月30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治水启动,沪苏浙两省一市推出联合河长制度。

  11月5日,长三角三省一市高院共同签署《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四地环境资源审判正式携手,同守长三角一江清水、万里碧空。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姜蕾蕾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