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温州网 2021-01-23 10:01:53

  2021年1月22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郑焕东为温州市教育局局长;

  胡正武为温州市民政局局长;

  张志东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郑建海的温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姜迪清的温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峰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锋进请求辞去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月22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因年龄到杠,陈锋进本人提出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陈锋进辞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许可对娄韶山

  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1年1月22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娄韶山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请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许可对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娄韶山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来源: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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