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温州网 2021-09-13 07:46:09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定于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上午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具体为:

10∶00-10∶0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

10∶10-10∶1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

10∶20-10∶2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与社会秩序。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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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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