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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电瓶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永嘉一女子被处行政拘留11日

温州网 2021-09-25 10:23:53

温州网讯 9月24日,永嘉县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引发“9.19”瓯北街道民房火灾事故的违法行为嫌疑人周某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2021年9月19日14时13分,永嘉县瓯北街道罗浮村一民房发生火灾,火灾造成8名人员被困,其中2名人员跳楼逃生,其余6名人员被消防指战员救出。经查明,当天下午,周某擅自把她的电瓶车电池拆出拿到家中一楼楼梯口充电,不料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起火并导致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烟气顺着楼梯口上窜,二楼的人员受不了烟气熏烤跳楼,所幸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及时,救下其余被困6人,没有发生伤亡。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过失引发火灾。在火灾原因查明后,永嘉县公安局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11日处罚。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不少城乡居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据统计,2009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70余起,死亡近400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500余起,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原标题:因电瓶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永嘉一女子被处行政拘留11日

通讯员 潘柏松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陆珊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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