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下培训学校不退学费怎么办
温州网讯 父母为孩子报的培训班没上完,培训学校却百般敷衍不肯退还剩余款项,一万多元真的要打水漂了吗?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去年底,为了给读初三的小周冲刺中考,小周的父母为他物色了一家培训学校,该培训学校系一家具备阅读、写作及英语口语培训资质的企业法人,为温州某培训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在与学校工作人员沟通后,双方约定培训费为288元/小时,需一次性缴纳2万元培训费。工作人员在微信上称,如学不完课程,学校会在两周内退还剩余金额。
2020年12月31日,小周的父亲通过支付宝向该校支付了2万元学习费用。2021年6月26日,小周中考结束,经系统核算,他在培训学校共接受培训17.5小时。于是,周父向工作人员要求退还剩余的14960元,工作人员则在微信上承诺两周内会退款。然而,退款却一直没有到账。周父向培训学校讨要说法,没想到却等来了一封《告学生及家长书》,这则公告是温州某培训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的,称因双减政策影响,公司资金链断裂,已申请破产清算,将于2021年8月1日起停止办学,学生家长可进行破产财产申报。见退款无果,小周的父亲随后向平阳法院起诉。
庭审中,培训学校辩称,自身是温州某培训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小周的培训费用实际由温州某培训公司收取,退款也应由该培训公司退还。且本案培训协议系小周单方解除,不来培训无权要求退款。另外,学校愿意继续安排小周参加培训。
法院认为,小周参加培训并已将培训费缴纳,该培训学校虽为子公司,对外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现小周在培训学校的培训时间为17.5小时,按双方约定应缴纳的培训费应为5040元,剩余的14960元应予以退回。培训学校提出小周系自己不来培训,且无权要求退还款项的主张,并无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不予采信。据此,法院判决培训学校返还小周培训费14960元。
来源:温州商报
原标题:双减政策下培训学校不退学费怎么办 平阳法院审理这样一起纠纷案,判决学校返还剩余培训费
记者 黄伟 通讯员 慕煊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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