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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去世,留下的房产他兄妹有份吗?医院合并,双方职工应否同等享房补?

温州网 2021-11-11 07:50:55

温州网讯 11月10日,鹿城政协法律服务团如期举行公益咨询活动,鹿城政协法律服务团的律师们解答了市民关心的法律问题。遗产继承、民间借贷、股权纠纷、劳动维权、婚姻等问题,成为咨询的热门话题。

女婿过世留下房产,兄弟姐妹有份吗?

市民张大妈:女婿过世留下一套房产,在此之前女婿的父母已经离世,现在女婿的兄弟姐妹都来争夺房产的所有权,该怎么办?

陈兴良律师:张大妈的女婿过世,张大妈的女儿以及外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女婿的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因此张大妈的女儿与外孙可以依法继承这套房产,而女婿的兄弟姐妹无权继承房产。

小区改造公厕拆假山,业主大会是否有权处置?

市民马先生:我所居住的小区在改造,将公厕边的假山拆除。公厕升级了,却直接影响到我家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我便提出反对意见。但小区业委会说得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我反对也无用。请问如此改造是否合法?

陈文俊律师:小区业委会即便已征求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便对假山拆除扩大小区公厕改造,也是没有合法的依据。现小区公厕提升改造不能改变原有的规划与设计,确需要变更,业委会已得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也只能先向规划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改造扩大公厕。

噪音扰民,如何破解这个难题?

市民何先生:我所居住的小区周围,有凌晨还在唱歌的酒吧、通宵营业的烧烤店,我们饱受噪音污染,请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卓予拉律师:何先生可以向行政部门反映噪音扰民问题,并要求进行检测。如果检测是噪音超标,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罚,一定要求整改。

一套商品房,如何分给两个女儿?

市民陈阿婆:我育有三个孩子,二女一子。其中儿子早些年已经出国,为了筹集留学费用卖掉了乡下的老房子。我与老伴现在居住一套商品房,我与老伴商量好,商品房分给两个女儿,儿子没有份。前几年,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大女儿名下,现在怎么办才能让小女儿也能分到房产?

王青山律师:鉴于大女儿对房屋实际属于陈阿婆夫妻所有没有异议,那就有很多种方案可以解决。比如:第一、让大女儿写个书面材料或做个公证,证明该房屋虽然登记在其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大女儿和二女儿共同所有。第二、可以让这套房屋产权证上加上二女儿的名字,两个女儿就可以共同所有。第三、让大女儿把房屋重新登记在陈阿婆名下,之后陈阿婆与老伴再立下遗嘱予以分配。

医院合并,能否享受同等房屋补贴待遇?

市民姜女士:十几年前,我所在的A医院与B医院合并。A医院的职工没有房屋补贴,B医院却有房屋补贴。请问我能不能享受同样的待遇,像B医院有房屋补贴?

柯晓枫律师:房屋补贴不属于国家规定必须补偿项目,属于单位的福利。姜女士可以寻找到医院合并协议、政策文件等证据,确认是否能享受房屋补贴。姜女士可以请求相关部门介入,组织协调好此事。

工程尾款拿不回来,怎么办?

市民沈先生:7年前,我挂靠一家公司承包工地业务,对方也是挂靠一家公司。当时工程款是47万元,其中27万元已经支付,但剩下20万元一直在拖延。现在想要打官司,能不能直接起诉?另外7年前工程款项,是否存在着诉讼时效问题?

林晓露律师:考虑到沈先生的情况,起诉主体应选择公司,通过公司来委托律师打官司。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是3年。沈先生催讨工程尾款可以通过电话录音来保留证据。不要拖延,尽快起诉。通过人情来影响对方不现实,该用法律武器还是要拿起法律武器。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女婿去世,留下的房产他兄妹有份吗?医院合并,双方职工应否同等享房补?

记者 吴祖坚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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