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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修复”需缴费用?假的!

温州网 2022-03-30 07:33:00

  温州网讯 日前,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龙湾4家涉及广告、产品质量、医疗器械、商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企业,在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已停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并依法解除相关信用约束措施。企业主表示,修复后不仅消除了信用影响,还在一定程度上扫清了企业的发展障碍,同时会更加珍惜这失而复得的诚信名片,不断重塑企业信用,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据了解,随着“信用修复”工作不断推广,知晓度持续提升,有不少非法分子动了“邪念”,企图从中捞点好处。据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称,有企业表示,接到某不明中介电话,被告知企业有行政处罚记录,中介可以帮助信用修复,但需要收费4800元,还有一家企业目前正在申报2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因此中介主动联系,告知企业有行政处罚记录不能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但可以帮忙做信用修复,报价修复5条记录需要1万元,并要求企业与中介一起做跑流程、盖章等业务。两家企业先后咨询龙湾市监局“信用修复”流程、条件等情况,最后发现若符合修复条件,“信用修复”全过程免费,所谓的中介机构只是“诈骗机构”。

  在此,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广大企业主,“信用修复”工作全过程免费,只要企业符合修复条件,均可以办理,无需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若接到中介机构收费办理“信用修复”业务,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或告知龙湾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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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个步骤修复信用污点

  满足修复条件企业可申报

  不少企业代表反映,企业在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信用出现“污点”后,不清楚该如何修复信用。

  相关人士介绍,企业提出信用修复申请,需满足信用修复条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达到规定时限要求(一般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同时符合四个条件的,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信用修复:(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三)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四)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具体步骤:

  第一步,由失信企业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信用修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信用修复申请书;(二)守信承诺书;(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步,受理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三步,核实情况。决定受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网上核实、书面核实、实地核实等方式,对申请人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核实。

  第四步,作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整改情况及核实情况,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信用修复的决定。不予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会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步,数据处理。准予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信用修复决定审批表》等材料报送给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依法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八种情形不得提前修复信用

  记者了解到,并不是每个企业提交信用修复的申请,都能获得通过,有八种情形不得修复信用: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行政处罚以及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信用修复的,不得提前停止公示。

  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也可以修复:

  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失信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是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其他部门的信用修复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将配合在公示系统中停止公示、标注失信信息。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原标题:企业“信用修复”需缴费用?假的!

  记者:鲍南南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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