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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热议“家校社”协同育人 厘清界限 “依法带娃”

温州网 2023-02-10 09:29:09

  温州网讯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石”。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相对于学校教育而言,家庭教育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至此,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父母要依法带娃”一时间成为教育热词。

  那么,家庭教育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充当了怎样的角色?它和学校教育的界限在哪里?《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家庭教育又该如何助力“家校社”协同育人?在今年的市“两会”上,我市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聚焦到这一话题上。

  建议提案摘录>>>

  《关于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建议》

  (市人大代表、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师训处主任 杨桂琴):

  《促进法》从法律的高度,将家庭教育推上与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主导者,要发挥表率作用,才能为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关于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推进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市政协委员、龙港中学副校长 黄通友):

  现实生活中,许多家长由于缺乏科学、系统的教育观念和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常常令家庭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以普高新生入学心理健康问卷调查结果为例,造成学生心理问题的因素中,原生家庭因素达到了80%。建议有关部门着手对我市家庭教育现状进行调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解决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困惑,帮助其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

  各方观点>>>

  儿童健康良好教育生态环境的创设、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实现,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有效协同,形成教育合力。

  如何发挥家庭教育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的作用?杨桂琴提倡学校为在家庭教育方面有一定经验的教师建立工作室,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开展课题调研、课程设计、个案跟踪辅导等,集多方合力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协同育人的模式。

  关于“家校社”协同育人,市人大代表、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雪品认为,家庭教育重在教孩子修身立德,学校教育重在教孩子求知明志,社会教育重在教孩子实践担当,三者的教育任务各有侧重,但都围绕一个共同的教育目标展开,即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在这个共同体中,家庭教育是以德为先的教育,是培养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好人格的教育,因此它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中的角色和作用是奠基性的。”她认为,当今在学校教育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学生发展问题,如学习习惯差、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心理健康堪忧等,往往与家庭教育实施不当有关。

  而学校是知识教育的主阵地。李雪品说:“学校、老师要肩负起孩子文化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的责任。孩子如果在学习上出现问题,更多地需要老师做出专业的判断,给出有效的方法,而不是把责任推给家长。”

  市人大代表,温州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书记、校长黄慧表示,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的不同阶段发挥的功能也不一样。她建议有关部门整合资源,针对孩子的年龄特征为家长提供针对性、可实践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如幼儿时期,可开设兴趣、特长培养专场;小学低段,针对习惯养成给予指导;青春期,对亲子沟通、情绪管理进行指导。借助专业机构专业人士的力量,打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部门展望>>>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如何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指明了方向。

  事实上,有关“家校社”协同育人,我市教育部门早有探索,率全省之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校联动工作的意见》,初步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紧密协作的家庭教育工作网络,构建起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目前由市教育局、市妇联联合开展家长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已认定市级中小学幼儿园家长示范学校600多所;积极组建“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开展“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座973场,受益家长38万余人;出台《中小学教师家访指导意见》,创建数字家长学校700余所。

  下一步,我市教育部门将协同市妇联研究出台《家校社协同育人方案》;鼓励一批有条件的学校加快建设“家校社”交流中心;培育家庭教育指导师、家长志愿服务者、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一体化团队三支“共育”队伍;推进中小学重点对象家访和全员家访制度;推进家庭教育数字赋能工程;发挥“新雨家庭教育讲师团”等公益组织的辐射引领,提升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代表委员热议“家校社”协同育人

  厘清界限 “依法带娃”

  记者 潘舒畅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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