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溅一身泥水只能忍气吞声?交警: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报警
温州网讯 下雨天出门走在路上,最郁闷的莫过于被车辆溅一身泥水。近日,市民支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市民吐槽“湿身”遭遇
7月27日上午7时许,支先生在鹿城区飞霞南路山后公交车站等车时,一辆黑色SUV快速驶过,“唰”的一声,车轮激起近两米高的水花,支先生躲闪不及,衣服、裤子都被打湿了,当他回过神来,“肇事”车辆已扬长而去。一同“湿身”的还有一起等车的七八名市民,大家纷纷谴责已经跑没影的“无德”司机。
“被溅这一身泥水,衣服、裤子都已弄脏,这上班怎么见人呢。”支先生一声叹气,同样糟心事,他最近已遇到不止一次。就在前几天晚上,他从牛山北路骑电动车回家,也被一辆快速通过的车辆溅了一身水。
不时有车辆溅起水花
这两天,受台风天气的影响,市区路面积水颇多。7月28日上午11点20分,记者在市区鹿城路与广化桥路十字路口看到,这里机动车道的沥青路面存在破损,形成了大大小小十来个坑,大雨过后,坑里都有积水。
经过半小时的观察,记者发现通过水坑路段的车辆大部分能做到提前减速,但前后还是有累计有7辆车高速通过溅起水花,水花直接洒向旁边的非机动车道。
今年已处罚320多起
下雨天走在路上被车辆溅一身泥水,遇到这样的事情只能忍气吞声吗?就此记者联系了公安交管部门。
“碰到这样的事情,市民可以通过‘温州交警’微信号‘我要举报’功能进行违法举报,交警将根据提供线索做进一步处理。”民警介绍,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禁止机动车行经积水路段未低速通行,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安全。经查证,交警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针对此类不文明行为,今年我市已处罚320多起。交警提醒,驾车经过积水路段减速通行,是驾驶员应该具有的文明素质,也是避免安全隐患,保证他人和自身安全的一种避险方式。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雨天放慢车速,安全文明进步。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被溅一身泥水只能忍气吞声?
交警: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报警,今年已处罚320多起
记者:陈洋洋 文/摄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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