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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至初二、元宵节能放烟花 指定区域外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温州网 2024-02-05 09:17:09

  温州网讯 2月2日,温州发布就鹿城区、龙湾区以及瓯海区2024年春节、元宵节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燃放事宜通告。其中,2月9日至2月11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及 2月24 日(元宵节),共4天时间可定点销售及燃放烟花。

  通告显示,鹿城区在七都街道、松台街道、双屿街道、丰门街道、藤桥镇、山福镇(元宵节不销售);龙湾区在蒲州街道、状元街道、瑶溪街道、永中街道、沙城街道、天河街道、海城街道;瓯海区在泽雅镇、郭溪街道、娄桥街道、新桥街道、南白象街道、茶山街道、丽岙街道分别设立了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有需要的市民可前往购买。

  对于烟花爆竹允许燃放地点,今年鹿城区将开放七都街道、滨江街道、南汇街道、五马街道、广化街道、双屿街道、丰门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山福镇。龙湾区将开放状元街道、瑶溪街道、沙城街道、天河街道、海城街道。瓯海区将开放泽雅镇、郭溪街道、娄桥街道、新桥街道、南白象街道、丽岙街道。

  除上述指定区域外,其他区域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通告还明确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及易燃物的种类,如《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孔明灯、钢丝棉。

  值得注意的是,永中街道属于机场净空区范围,禁止销售升空类烟花爆竹。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除夕至初二、元宵节能放烟花 指定区域外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 谢施琦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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