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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拟出台十条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新增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温州网 2024-12-10 08:36:42

温州网讯  12月9日,温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近年来,我市积极抢抓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变革机遇,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全产业链培育支持力度。2022年,我市出台《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在政策刺激下,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快速发展,上牌数实现爆发式增长。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重大战略部署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关要求,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链培育壮大,温州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该《征求意见稿》。

政策意见内容包括:支持企业开展新车型开发、支持企业扩大销量、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支持产业配套能力提升、支持新能源商用车特色化发展、支持以旧换新购置新能源汽车、支持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速专用车辆新能源化、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共10条。

其中,支持产业配套能力提升方面,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进入新能源整车企业供应链体系。当年新成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一级配套供应商的零部件企业,每新配套一家新能源整车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深入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含甲醇汽车)替代燃油公交车,除应急保障车辆外,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或更新燃油城市公交车。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巡游车)原则上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达到88%以上。对市区(除洞头区外,洞头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巡游车(更新前为非新能源车)车辆所有人,一次性给予2万元/车的补助,新增或更新时间以车辆注册日期为准。

支持加速专用车辆新能源化方面,加快城乡配送车辆新能源化,鼓励快销品、家用电器、家居建材、快递物流、冷链物流等领域配送车辆由传统燃油车、低速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环卫、邮政、城建工程用车、特定场景用重型货车、机场通勤、景交车等城市公共特种车辆新能源化。

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方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除特殊工作要求或无适配车型外,原则上应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办公区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规划类型和数量,鼓励集中办公区等公共区域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

现特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请于2025年1月9日前反馈至温州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577-88968133;电子邮箱:fgwcyc0577@163.com;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518室。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温州拟出台十条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新增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记者 金智宽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