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就能进国企?@求职中的你,提高警惕,莫上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2024-12-16 09:16:52

  近期,公安部督办了一起针对大学生就业的特大系列诈骗案,涉案金额达到8000多万元,被骗学生超过400名。

  到底是怎样的招数

  让这么多人落入骗局?

  求职中要注意哪些事儿?

  @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

  收好这篇防骗指南

  擦亮慧眼,避免踩坑!

  先来回顾下案件

  小刘的父母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一名“热心人”。“热心人”声称自己认识“内部人士”,可以花钱找“关系”把小刘安排进一家国有企业。于是小刘的父母给“热心人”打了24万元钱。小刘便陆续接到了体检、培训和岗前考试的通知。随后,小刘收到了一份盖着企业公章的劳动合同。上面写明了岗位、福利待遇等信息,但没有具体入职时间。由于对“热心人”深信不疑,小刘辞去了原来在医院的临时工作,回家等待正式入职的消息。一等就是两年,再三催促无果后,小刘向警方报案。

  经过详细调查,一个对大学毕业生实施就业诈骗的团伙浮出水面。这是一个由主要嫌疑人加一级中间人和二级中间人构成、层级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他们通过类似“拉人头”的方式,利用被害人找一份好工作的心理实施诈骗,各层级都从中牟利。从2021年到2024年,有400多人上当受骗。

  骗子的招数不断升级

  不仅有完整的招聘环节

  还有看似正规的劳动合同

  他们利用求职者找份好工作的急切心情

  和“花钱办大事”的侥幸心理

  实施诈骗

  有些受害人为此辞掉了原有的工作

  不仅钱打了水漂

  也错失了真正的工作机会

  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郑重提醒!

  求职、入职不需要任何费用

  一切打着找工作的幌子的

  收钱行为都是诈骗!

  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这些求职陷阱,你能辨别吗?

  非法职业中介陷阱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类求职“陷阱”中多有此类“黑中介”进行组织或参与。

  求职者应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平台,查看其是否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最好选择诚信度高、经营规范的服务机构。不要轻信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务必签订正式服务协议。如遇“黑中介”,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若个人财务、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并立即报警。

  入职前先交钱陷阱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或者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用人单位或服务机构,均不能以收取押金、保证金、服装费、资料费等名目作为求职者的录用入职条件。

  求职“内推”陷阱

  收费“内推”、保offer等多属虚假宣传,涉嫌违法违规 ,求职者千万不可抱着“走捷径”“靠关系”等心态轻信骗子的话术,应通过正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正规渠道求职。

  招聘“套路贷”陷阱

  求职者对有应聘意向的企业,最好事先通过第三方平台等渠道核查其相关资质,若企业在求职过程中以各种理由要求租用、购买各类工作设备或交钱、贷款才能安排岗位的,应果断拒绝,以免上当受骗。

  入职捆绑付费培训陷阱

  员工培训成本一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对经付费培训可录用、包就业等要求,求职者一定要警惕“挂羊头卖狗肉”陷阱,谨防既被坑骗一笔培训费,又浪费时间精力,最后学不到什么本领,更得不到理想的工作。

  兼职“刷单”陷阱

  兼职刷单是诈骗更是违法行为,不要下载不明APP、扫描可疑二维码或是缴纳押金。

  传销“拉新”陷阱

  传销组织有三大特征:入门费、拉人头、金字塔结构的盈利模式。

  求职者要掌握辨别传销的基本常识,避免误入。求职者一旦被骗、遭受侵害,请立即报警求助,并可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色情招聘陷阱

  以招聘为名诱骗求职者从事色情服务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是近年来的典型骗局。

  对此,求职者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擦亮识别骗局的“慧眼”,遇到“活少钱多、轻松来钱、躺平赚钱”等听上去很美的招聘信息,遇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一定要提高警惕,多查多问多防备,谨防踩雷、掉坑。

  盗用个人信息陷阱

  在求职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和支付密码等信息,提供证件复印件时在合适位置注明用途。

  “猫腻”合同陷阱

  求职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并认真签订劳动合同,尤其要核实清楚涉及个人权益的重点条款,这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若属于非全日制工作,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应注意留存当初做出约定时的有关资料。一旦遇到纠纷应及时寻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帮助,通过正规渠道予以妥善解决。

  求职时,要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好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可以到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共招聘网站,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

  为大家送上3个求职网站

  和1个求职登记小程序

  认准这些准没错!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

  中国公共招聘网

  http://job.mohrss.gov.cn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

  微信扫码即可登记

  应聘时,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填写简历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不要过于具体,应该把重点放在工作和学习经历上。接到招聘邀约后,尽量多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朋好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若查不到相关信息,就说明该单位可能不存在。

  一旦遭遇求职陷阱,或遭遇恶意解约等情况,请立即拨打12333电话或前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签合同、试用期,这些事儿要注意!

  √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必须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

  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

  还是转正之后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是电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提示劳动者及时下载和保存电子劳动合同文本,告知劳动者查看、下载电子劳动合同的方法,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劳动者可以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劳动者需要电子劳动合同纸质文本的,用人单位要至少免费提供一份,并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数据电文原件一致。

  √

  自己要留存一份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维权难度。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

  试用期的长短能随意定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发?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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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能不缴社保吗?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因此,即使是在试用期,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

  总之,涉及个人权益的事

  请一律谨慎

  在寻找心仪工作的过程中

  可能不会一帆风顺

  但先别慌

  稳住心态

  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

  祝大家一切顺利、前程似锦!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花钱就能进国企?@求职中的你,提高警惕,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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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N 监制:张佳玮责任编辑:叶双莲编辑:张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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