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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摊位费!江心屿临时小业态商户招募啦

江心屿景区 2024-12-20 09:46:00

  临时小业态招募详情

  NO.1业态经营时间

  经营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经营期限根据试运营情况有可能提前终止)

  时限要求:每日10:00-17:30(商户可根据情况延长经营时间),周末和节假日必须按时营业,节假日或特殊时段可能进行微调,商户须配合相应工作

  NO.2招募地点

  江心屿西园

  NO.3参与费用

  本次临时业态招募为测试邀请性质,不收取相关摊位费,入选商家需缴纳押金1000元,物业费100元/月,提供2个景区出入证,如商户需用电,收取电费包干价200元/月

  NO.4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3日9:30

  NO.5报名方式

  长按下方二维码扫码即可报名

  招募点位

  PART.1 固定点位

  商户需自行负责场地内布置,风格需与建筑风格相适应,不得破坏现有设施,经营商品优先考虑成品,现场具备一定水、电条件,以实际情况为准。

  01西售票处配套用房

  位于江心屿西售票处室内,面积约120㎡,场地为毛坯

  02儿童乐园外围连廊

  位于儿童乐园西侧的连廊下空间

  03谢公阁配套商业用房

  配套商业用房4间,由东至西,面积分别为67㎡、116㎡、116㎡、116㎡,场地为毛坯,未完全封闭

  04游船码头东侧户外空间

  游船码头东侧户外空间,具备硬化道路条件

  PART.2 移动点位

  商户需自备符合景区环境氛围的业态车、业态篷等可移动业态设施,经营点位需在景区管理方要求的西园范围内,经营商品优先考虑成品,具体水、电条件以实际情况为准。

  商户须知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23:59,逾期不予通过,商户在报名时须标注主营商品及其他商品,本次业态经营对商户部署能力有一定要求,报名商户需提供临时布置的效果图、参考照片、过往案例等资料作为比选参考。

  二、提交申请信息后,等待工作人员统一审核筛选,最终是否报名成功,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三、最终入选的商户将邀请入群,缴纳相关费用,相关费用需在经营开始时间前完成缴纳并签订合同,缴费完成即表示确认入驻,未及时缴费则取消名额。

  四、此次招募与江心屿景区管理有关的单位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应予以回避,不得参加报名。

  五、业态经营人员及产品内容需与申请人及产品内容一致,不得由他人代替,商户正式经营的商品不得超出报名时提交的类别,若与其他商户主营产品有冲突,须无条件调整。

  六、商户签约后正式经营前,须向主办方完整备案销售商品目录及对应价格,经营期间商户须严格按照备案的销售价目表进行产品销售,禁止私自抬高物价,如第1次发现将扣除押金300元,第2次发现将扣除押金1000元,累计达3次的,将列入江心屿景区失信商户名单,主办方有权取消合作并不退还全部押金,同时取消今后参选资格。

  七、餐饮食品类商户需确保经营食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提倡环保,减少污染。

  八、业态商户禁止迟到、早退,杜绝提前撤场和无故爽约;节假日或特殊时段因管理需求,经营时间可能相应微调,商户须无条件配合。景区管理方将进行考勤检查,缺勤1日扣除押金300元,累计缺勤达5日将列入江心屿景区失信商户名单,景区管理方有权取消合作并不退还全部押金,同时取消今后参选资格。

  九、景区管理方将根据商户的业态商品及布置形象安排经营点位及经营时间,商户须无条件服从分配,经营期间禁止擅自更换位置,扩大自身经营区域范围,商户经营生产安全问题由商户自行负责。

  十、经营期间,如发生极端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景区临时关闭,商户须无条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停业、安全转移等管理。

  十一、商户临时场地布置不得破坏景区现有公共设施,如造成财产损坏,其一切责任由商户承担。

  十二、温州市鹿城区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本次业态招募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三、详情可咨询0577-88660525。

  来源: 江心屿景区

  原标题:不收摊位费!江心屿临时小业态商户招募啦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张湉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