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至正月初二可放烟花爆竹 龙湾瓯海发通告限定时间和区域
温州网讯 新春将至,有许多市民关心春节假期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近日,龙湾区、瓯海区发布通告,2025年1月28日至30日(除夕至正月初二),市民可在指定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龙湾区发布《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燃放的通告》,在允许销售烟花爆竹时限内,在雁湖公园南门前空地、埭头村党群服务中心北面停车场、御史桥村富强路(原火车货运站)入口边上(温州大道和富强路交叉口往南约140米)、华鸿时代中央公园北门斜对面约50米处,这几个经许可的销售网点允许销售烟花爆竹,请广大群众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限内,以下指定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瓯江路与衢江路交叉口堤坝上平台、埭头村党群服务中心对面公园、御史桥村富强路南向到底空地(原火车货运站)、永宁西路南洋公园对面空地。除上述指定区域外,龙湾区其他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瓯海区可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为泽雅镇龙溪艺术馆对面停车场、郭溪街道景德东路百姓广场篮球场、娄桥街道今汇路“1号桥”边停车场、娄桥街道沉木桥街与古岸路交叉口、新桥街道新桥文化广场(西南角)、南白象街道荷塘月色公园广场、茶山街道梅泉大街290号对面停车场。
可燃放的区域为泽雅镇龙溪艺术馆东侧沿河步道、郭溪街道景德东路百姓广场篮球场北侧停车场、娄桥街道奥体中心对面浙江建工工地、新桥街道新桥文化广场(东北侧)、南白象街道梧三路290号对面沿湖步道。除上述指定区域外,瓯海区其他区域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新闻+ 一非法储存点被查处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多地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旺季铁腕“打非治违”统一行动,进一步守稳筑牢岁末年初安全防线。
在龙湾区永兴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联合永兴街道派出所、永兴专职消防队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查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10余箱。经调查,负责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且现场消防设施、储存条件、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均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仍存侥幸心理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目前,嫌疑人已移交永兴派出所调查处理,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已被封存。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除夕至正月初二可放烟花爆竹 龙湾瓯海发通告限定时间和区域
记者:张琼冉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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