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温州市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温州网讯 每年农历五月初五是端午节,是集拜神祭祖、祈福辟邪、欢庆娱乐为一体的民俗大节,我国南方地区包括温州,还因划龙舟赛事激烈,衍生出鸣炮助兴的习俗。那么,端午节能燃放烟花爆竹吗?近日,温州公安部门发布文明倡议,根据《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端午节期间温州市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了解到,在端午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而且会产生较大噪声和大量粉尘、细颗粒等有害气体污染。同时,端午节临近中高考,也将直接影响广大复习考生的学习休息。
根据《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温州市区范围内(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行政区域;洞头区所辖洞头岛、霓屿岛、状元岙岛、大门岛、小门岛、灵昆街道、昆鹏街道)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各县、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用文明过节的实际行动,营造一个更清洁、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新风尚,温州公安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文明倡议:粽叶飘香端午情,安全环保记心中,烟花爆竹虽热闹,噪音污染隐患多,让我们用艾草清香代替火药味,用欢声笑语代替爆竹声,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来源:温度新闻客户端
供稿: 温州日报
原标题:端午节,温州市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 杜一川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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