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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卖药须扫“药品追溯码”

温州晚报、温州发布 2025-06-26 08:17:00
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描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提醒,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描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假药、回流药,不仅危害医保基金安全,更影响广大患者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去年1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首次通过药品追溯码对假药、回流药“亮剑”。药品追溯码的应用标志着医保监管迈入智能化时代。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自2025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药品追溯码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采集到的“由谁生产、销售到哪、是否被二次销售”等“前世今生”信息,一方面,可以打击“回流药”和虚假交易,通过验证药品流通的真实性,防止医药机构通过“空刷医保卡”“虚假销售”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另一方面,可以监控“高价药品”滥用,对医保目录内高价药(如抗癌药等)的流通进行精准监控,避免不合规使用或倒卖。

  什么是药品追溯码?它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形式为条形码或二维码。它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唯一性,一条药品追溯码只能对应一盒药。二是应用于“最小包装单元”,即药品出厂时的最小包装,每个最小包装都有各自的追溯码,确保生产、销售路径可查询、可追溯。三是具有大数据效应,采集到的追溯码数据越全面、越丰富、越完整,它所发挥的效用就越大。

  一盒药只能卖一次,一盒药的追溯码,也只能有一次被最终销售扫码的记录。参保人在医院或药店购药后,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公众号或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追溯码查询相关信息。若在流通过程中药品追溯码重复出现,该药品就可能是被“串换”销售的,或者是“回流药”、假药,参保人可以及时维权。医保部门也能根据药品追溯码提供的线索,对药品被“串换”销售、“回流”等违法行为精准发现、有效打击,切实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坚说,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广大消费者切勿听信、蛊惑、参与或倒卖医保药品,相关从业人员也要警醒,切勿参与或倒卖假药、劣药、回流药。药品安全关乎生命,让我们一起携手,严守法律底线,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和用药安全。

  来源:温州晚报、温州发布

  原标题:7月1日起卖药须扫“药品追溯码”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杨丽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