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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真馋!想吃野味抓雉鸡 罚三千!非法捕猎遭查处

温州晚报 2025-07-29 08:46:51

温州网讯  “我就是一时贪嘴,想吃野味,没想到铸成大错。”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李某懊悔地说道。近日,龙湾查处了一起非法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案件,李某因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环颈雉(雉鸡),被依法处以3000元罚款。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介绍,案件发生在生态环境优渥的龙湾区滨海十六路瓯飞围垦区内,该区域平时没有外人进入,自然生态保存完好,成为各类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李某因此动起了歪心思,在此处设置捕猎装置,并捕获了一只环颈雉。得手后,李某抱着环颈雉从围垦区一处隐蔽洞口钻出时,被路过的市民发现并举报。

接到举报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随即展开调查,并当场查获猎捕工具和被捕获的一只环颈雉。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星海执法中队收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的移送案件后,对此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雉鸡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被列入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行为涉嫌违反在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 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等,属违法行为。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温馨提醒,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捕猎、伤害它们的行为都将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来源:温州晚报

原标题:嘴真馋!想吃野味抓雉鸡 罚三千!非法捕猎遭查处

记者 张琼冉 通讯员 陈小雁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图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