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如何将有考核办法 驾驶员实行计分制
温州网讯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起草《温州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细化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奖惩措施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全市出租汽车经营行为,完善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征求意见稿,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将覆盖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和巡游出租汽车单车三大主体。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全市考核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具体管理工作,确保考核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在驾驶员考核方面,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考核等级根据得分,分为AAA级、AA级、A级和B级四个等级。其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驾驶无证车辆运营、拾到乘客遗留物品拒不上交或归还等行为扣20分;无正当理由拒载或接受预约服务而未前往载客的扣10分;未经乘客同意,故意绕道、强行搭载其他乘客等行为扣5分;车容车貌不整洁、不按乘客意愿使用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等服务细节问题,也将面临相应扣分。针对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先进事迹,将给予1~10分的加分奖励。
在考核周期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综合得分计至3分及以下的,出租汽车驾驶员需在计至3分及以下之日起15日内,到所属企业、所在行业协会或者注册地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接受线上、线下、视频会议等形式,不少于18个学时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等培训;综合得分为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均为B级、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综合得分有两次以上被计至3分及以下等情形的出租车驾驶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
在巡游出租汽车单车考核方面,实行基准分值为10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10分。同时列明八种直接评定为B级(不合格)的情形,包括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注册在岗的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全部为B级,发生重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参与非法停运摆运妨碍交通等。对考核等级为B级的巡游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一个考核周期,整改不力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已查处站场私自揽客186起、拒载31起、甩客40起、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61起。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如何将有考核办法
拒载绕道辱骂乘客都要扣分 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将被加分
驾驶员实行计分制,低分需参加培训
记者 陈恩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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