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本月起“持证上岗” 扫码可知“前世今生”
温州网讯 挑选果蔬担心农药残留,采购肉蛋水产忧心激素滥用……2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我国农产品有了统一的新版“身份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与此同时,《温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手册(2026版)》线上同步发布。该手册以“智慧监管”为主题,通过法条解读、案例视频、政策汇编等形式,全力助推“承诺达标合格证”普及落实,让生产者承诺安全,让消费者买得放心。
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的“质量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信用保证书”。生产者需承诺,自己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购买者只要用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看到这些农产品上市时间、生产单位、联系方式和责任人等可追溯的内容。
作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配套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了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管理规范。该办法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按生产批次,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或检测结果开具合格证,并留存记录至少六个月;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收取并保存合格证,混装分装后销售的需重新开具;农户则鼓励参照执行。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都被纳入管理范围。不开证、虚假开证、开证信息不全不符,逾期未改可能面临100元至1000元罚款。
温州对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探索可以追溯到十年前。2016年,苍南县成为浙江省首批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单位,启动了“农产品标牌标识三年行动计划”,同期瑞安市也列入试点名单,率先探索农产品“身份证”管理模式。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2025年,我市鹿城区“一码通”实现禽产品全程追溯管理、文成县以标准化生产助力糯米山药产业发展、泰顺县以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提升三杯香产业案例,纷纷入选省农业农村厅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六大模式”及其典型实践案例。
来 源:温州晚报
生产者需承诺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且残留不超标
记者 张嫣彬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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