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船主遭强收代理费续 洞头港航局副局长停职
核心提示:
早前报道:
温州网讯 昨天,针对洞头县港航管理局委托私营企业在小门港口行使船舶验证职能一事曝光后,引起了洞头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纪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涉及的相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依规依纪,对相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县全面开展规范行政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小门岛是温州石化中转储运基地,每天来往小门港口的轮船众多,洞头县港航管理局在港口设立办事点,对进出港营运船舶进行验证管理。
记者调查发现,在小门岛港航室,身穿港航制服、验证盖章、收取船舶代理费的办事员竟是洞头县欣海港务公司职员。该公司去年在小门港口收取100多万元的船舶代理费。
针对所曝光的事件,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在昨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四项处理决定。
1、决定对洞头县港航管理局副局长孔令成、港政管理科科长庄继勇予以停职检查。
2、责令洞头县交通运输局当即纠正该违法行为,收回船舶验证章和制服;责令洞头县欣海港务公司搬离小门港航室。
3、洞头县港航管理局正式工作人员于今日上午8:30进驻小门港航室行使法定职责,同时洞头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域内港航职能行使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4、即日起迅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县规范行政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全县各部门和街道(乡镇)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两难”问题再次发生。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文法分院法学系主任毛毅坚说,法律法规赋予了洞头县港航局对港口、水运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作为监管部门就要依法行政,办理进出港船舶验证的法定主体就是港航部门,而该县港航局把进出港船舶验证的行政职权长期委托欣海港务公司行使,这是属于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政的行为。
洞头县纪委就调查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洞头县欣海港务公司性质。洞头县欣海港务公司原为洞头县港航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从事船舶代理等经营业务,2007年改制为私营企业。
(二)关于大小门港口船舶验证工作。洞头县港航管理局是办理进出港船舶验证工作的法定主体。2007年前,由于洞头县欣海港务公司与洞头县港航管理局存在隶属关系,洞头县港航管理局将进出港船舶验证工作委托洞头县欣海港务公司,2007年企业改制后,没有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纠正该委托违法行为,造成政企不分、违法行政问题。
(三)关于印章和制服管理。洞头县港航管理局将进出港船舶验证工作委托该欣海港务公司时,将船舶验证章也一并交由该企业,改制后验证章也一直未收回。2005年洞头县欣海港务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与局机关统一发放制服,2012年换发制服时洞头县港航管理局没有给予纠正。
二、采取的措施
(一)洞头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该项工作,决定对洞头县港航管理局副局长孔令成、港政管理科科长庄继勇予以停职。
(二)洞头县委、县政府决定迅速开展全县规范行政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三)洞头县交通运输局已于8月19日纠正该违法行为,收回船舶验证章和制服,责令洞头县欣海港务公司搬出小门港航室。
(四)洞头县港航管理局正式编制人员于8月20日上午8:30正式进驻小门港航室行使法定职责,同时洞头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域内港航职能行使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五)洞头县纪委已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对相关问题的调查工作。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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