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连等4辆公交车都不停 捡起石头怒砸车窗
核心提示:70多岁的阿凡伯(化名)和老伴在路边等车,等了3辆7路公交车到站都不停靠。差不多等了一个来钟头,好不容易等到第4辆7路车开来,结果司机又直接开走。阿凡伯一怒之下,捡起路边一块石头,朝售票员位置的车窗砸去,把车窗砸出一个大窟窿。
温州网讯 昨天上午,70多岁的阿凡伯(化名)和老伴在路边等车,等了3辆7路公交车到站都不停靠。差不多等了一个来钟头,好不容易等到第4辆7路车开来,结果司机又直接开走。阿凡伯一怒之下,捡起路边一块石头,朝售票员位置的车窗砸去,把车窗砸出一个大窟窿。
事后,公交公司要求老人赔偿损失,老人坚持认为公交服务有问题,双方僵持不下。目前民警正在进一步调解。
网友:“近在咫尺的我吓得不轻”
昨天上午8时31分,网友“____Cici_t”发微博称,7路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被人用石头砸坏车窗玻璃,“太彪悍,近在咫尺的我吓得不轻!”
这名网友姓陈,她是事发7路公交车的一名乘客。昨天,她向温都(温都微信公众号:wd88868886)讲述了当时的一幕。
昨天上午,她坐7路公交车到市中心上班。从高翔站上车后,车上乘客很多,她被挤到了后车门旁边。
当车子驶过底沙门站时,她身边的车窗玻璃突然被石头砸出个大窟窿,玻璃碴掉了一地。她说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得说不出话。
司机:车上人太满,已经不能再上乘客
38岁的叶晓滔是市区人,在温州交运集团城西公交有限公司当司机近2年。
昨天上午,他驾驶7路公交车,从藤桥车站开往市区特警桥,8时左右开到瓯海底沙门站。
“当时是上班高峰,车上挤满乘客,车门都很难打开。”叶师傅说,快到底沙门站时,售票员问有没有人下车,没人应答,他看没人下车,就直接开过站。
刚驶出站没几米,突闻“哐当”一声,叶师傅赶紧停车。原来靠近下车门的车窗玻璃被砸出一个窟窿,站在车窗边的售票员叶女士手臂被飞出的玻璃碴轻微划伤。
叶师傅说,砸车窗的是一名上了年纪的老人家,用的是拳头大小的石头。“他说自己等了几辆7路车都没停,眼看我这辆车也要开过去,就拿起石头砸过来。”
叶师傅解释,当时车上乘客太满,只能下车,不能再上。“而且他们是老人,这么挤,万一发生点意外,那样更麻烦。”
车窗被砸后,车上乘客陆续下车换乘下一班车,叶师傅报了警。
老人:等了3辆车都不停 服务态度太差
砸车的阿凡伯是市区人。昨天上午,他和老伴一大早从家里出发,到底沙门站等候7路车,准备先坐到南堡站,再转车去温医大附二院看望一名住院的亲戚。
阿凡伯的老伴说,等了3辆开来的7路公交车,都是直接开走,没有在站点停靠,他们俩气愤不已。
“天气这么热,我们在这里等了一个钟头了,司机看都不看站头有没有人,就开走,我们眼不花,腿脚也算利索的,这不是欺负我们老人吗?”
好不容易等到第4辆7路公交车缓缓驶来,车子靠近站头后,仍然不停靠就要驶离。说时迟那时快,阿凡伯捡起脚边一块石头,加速跑向公交车,砸向靠近售票员位置的车窗。
“别的公交车司机态度都挺好的,到站都会停,就感觉7路公交车司机服务态度特别差,太让人生气了。”阿凡伯的老伴说。
警方:如对司机有意见 可向公交公司投诉
昨天上午8时许,瓯海公安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当事双方都带回派出所调解室。
司机承认自己有不对的地方,因为没有做到“有无乘客上下车均要逢站必报、逢站必停”,他承认这是他的疏忽。但他认为,老人冲动的行为给公交公司造成了损失。按照规定,老人损坏的是公共财物,理应赔偿,更换玻璃的费用为1500元左右。
目前,双方因为赔偿金额争执不下,派出所民警正在进一步调解。
经办民警认为,乘客遇到类似情况应控制情绪,如对司机有意见,可以向公交公司投诉。
律师告诉你
浙江和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金科
司机有一定过错,老人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九条之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老人拿石头砸坏车窗玻璃,应当承担车窗损失的赔偿责任。其次,7路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具有公共服务职责。司机明知到站点而不停靠,是引发事件的起因,对损害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可以适当减轻老人的赔偿责任。
建议公交公司进一步查明事实,对有过错的司机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全体司机公众服务意识,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及违规惩罚机制。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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