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温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相挂钩

来源:来源:作者: 2014-09-10 1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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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9月10日讯9月1日起,温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新政策,其中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相挂钩这条从10月1日起实施。那么,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越多,贷款额度是否越大?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做了解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根据9月1日起调整的新贷款政策,贷款额度的多少除了与首套房或二套房的最高贷款比例、各地确定的贷款最高额度、个人及配偶的贷款还款能力、个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来确定外,增加储贷挂钩机制,与缴存余额挂钩,也就是说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越多,贷款额度就越大。

  不过,目前市区贷款的最高额仍为80万元,即便根据缴存余额倍数算出是多于80万元,实际可贷额度也不能超出80万元的上限。

  案例一(首套房)

  市民A,鹿城区户籍,年龄30岁,2014年1月买了一套预售房,属于家庭第一套房,面积100平米,房屋总价200万元。2014年4月1日夫妻共提取了住房公积金10万元,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2000元,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2000元,夫妻双方共有住房公积金余额4万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多少?

  解读: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后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须符合以下2种情形。1.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2.申请时,近2年内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贷款结清满2年)的缴存职工家庭。因此市民B在购买二套房时有可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第一种情况:

  市民A在2015年3月31日前申请的可贷额度为80万元(取以下四项指标的最低值★)。

  1.按缴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额度:14万元(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2个月内的提取金额)×11(倍数)=154万元

  2.规定贷款最高比例计算的贷款限额:200万×70%(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140万元。

  ★3.市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4.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以借款人以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55%的还贷比例并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月还款额,从而计算的贷款额度为80万元。

  第二种情况:

  市民A在2015年4月1日后申请的可贷额度为44万元(取以下四项指标的最低值★)。

  ★1.按缴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额度:4万元(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1(倍数)=44万元。

  2.规定贷款最高比例计算的贷款限额:140万元(计算方式同第一种情况)。

  3.市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4.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80万元(计算方式同第一种情况)。

  案例二(二套房)

  市民B,鹿城区户籍,年龄28岁,家庭已有一套房,现买了一套二手房,面积80平米,房屋总价120万元。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1000元,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1000元,夫妻双方共有住房公积金余额2万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多少?

  解读:根据新的政策,贷款额度的多少主要由以下四个指标的最低值来确定。其中,缴存余额相挂钩政策,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余额可含前12个月内的提取金额计算贷款额度;自2015年4月1日起,以申请时的缴存余额计算贷款额度,不再含已提取金额。因此,根据贷款新政策,市民A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可贷款额度也不同(以下仅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说明,组合贷款额度需咨询住房公积金各受托银行)。

  第一种情况:

  市民B不可以申请贷款

  1.如市民B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高于当地人均住建面积(现市区执行41.91平方米),则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不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如市民B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建面积,但近2年内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则购买的第二套住房不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种情况:

  市民B可以申请贷款

  如市民B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年平均水平,且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时,近2年内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则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上浮10%(组合贷款额度需咨询受托银行)。计算后市民B可贷额度为35万元(取以下四项指标的最低值★)。

  ★1.按缴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额度:2万元(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1(倍数)=22万元(注:计算后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的,按最低额度确定本项贷款额度。目前,温州市区贷款最低额度为35万元。)

  2.规定贷款最高比例计算的贷款限额:120万元×40%=48万元(购买自住住房属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市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4.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以借款人以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55%的还贷比例并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月还款额。(注:以市区35万元的最低额度申请贷款时,不受上述月工资收入最高还款比例的限制。)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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