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5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截至目前,火灾造成38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据初步了解,该失火单位为民办养老机构,起火建筑为单层彩钢板建筑,遇难者均为生活不能自理、不具备逃生能力的老人。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鲁山事故血的教训再次警示我们,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尤其要做好老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安全保护,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5月26日、5月27日,公安部、省公安厅连续2次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各行业部门要深刻吸取河南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托儿所、幼儿园、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夏季是火灾易发、多发期,是易燃易爆事故和电气火灾高发的时段。从全国范围看,这一时段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时发生;从我市往年火灾事故规律看,火灾事故高发的势头也没有得到遏制,特别是近期以来,我市连续发生了3起亡人火灾事故,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强的反响。老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集中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非常容易造成人员伤亡。2008年,我市宽心老人公寓因使用打火机不慎发生较大火灾,造成7名老人死亡。各地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吸取河南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认真贯彻各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强力推进我市当前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紧盯重点,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6月5日前,各地及民政、教育、卫计等部门要充分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围绕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6月 10日前,民政、教育、卫计等部门要组织当地所有行业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夏季特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填写消防安全自查登记表,并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备案;6月底前,民政、教育、卫计等部门要将排查摸底工作落实到位,并按已审批合格、未经过审批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三个类别进行分别登记造册,按区域建立台账,彻底摸清单位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督促整改;对符合公安部“四个一律”规定的场所(一是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不燃烧体>要求的彩钢板搭建;二是对采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是低于A 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三是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凡是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四是对检查中发现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是低于A 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于无法改变的,必须拆除),各行业部门要逐一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坚决予以整改,并建立台账。
三、强化监管,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民政、教育、卫计等部门要牵头建立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联勤联防机制,按区域组建“联勤联防”小组,每月常态落实单位互查、隐患互改、情况互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规范行业内消防安全管理;要抓紧制定出台符合本行业系统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明确奖惩机制,并将单位隐患整治情况纳入年检年审、星级评定等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的相关内容。各行业部门要将源头把控与过程打击相结合,对行政审批手续齐全、管理相对规范、安全隐患轻微的场所,要帮扶提升、培树典型,做到规范一批树样板;对安全隐患突出,甚至存在单位自身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要专题报告,专人督改,做到整治一批不反弹;对非法经营,采用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以及存在无法整改的严重火灾隐患场所,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拆除或者搬迁,做到关停一批除后患。对公安机关、各行业部门报请属地政府要求解决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改、关停搬迁等有关问题的,属地政府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予以协调解决,做到报请有回应、整治应彻底、关停要坚决,杜绝养老院等场所“带病营业”。
四、营造氛围,全面开展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教育、卫计、安监、旅游、文化广电新闻等部门,加强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各行业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管理人的消防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其消防安全素质,每个单位培养1至2名消防安全骨干。各行业部门要根据《全民消防宣传纲要》和消防宣传“十进”活动,制定专项宣传方案,明确各级宣传任务,全面开展行业内的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遵守消防法规的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结合养老服务机构老人、残疾人的认知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五、严格督导,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此次夏季消防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各地各行业部门要根据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每月报送本地区、本行业的排查整治情况。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分别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部门督导组对本条线上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实时掌控排查整治动态,每月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或者在夏季消防检查中工作消极的部门,以及发生较大以上或有较大影响火灾的,要严格责任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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