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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消防安全攻坚 重点整治出租房和合用场所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5-06-18 06:43:40
对属于取缔关闭对象的,一律采取断电停水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温州网讯 昨天下午,市安监局召开全市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会议透露,6月20日至8月20日,我市将重点开展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以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

  此次专项整治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属于取缔关闭对象的,一律采取断电停水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1.取缔关闭对象:

  (1)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各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

  (2)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3)经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停产停业整顿对象:

  (1)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不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

  (2)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3)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情况严重的;

  (4)从事金属抛光、喷涂、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工序,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

  3.限期整改对象:

  (1)逃生疏散通道封堵的;(2)违规设置住宿场所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而上岗作业的;

  (5)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6)电气线路、机械设备、专用设备、防雷防爆设施(高危作业)安装、检测、维修、使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7)用电、用火、用油、用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8)存在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李思思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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