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能“演”:女子冒充公务员 骗走夫家亲友几百万

来源:温州都市报作者:2015-07-17 09:14:39

    前天下午,站在法庭上的龙湾女子吴某,听到法官宣判她被判处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时,愣了许久。今年29岁的吴某用一个又一个的谎言,把自己送进了监牢,先是谎称自己考上了公务员,后来诈骗夫家亲友数百万房款,又用假房产证借款165万元。如此多的惊天大谎,竟然持续了数年之久,其中详情,且听老师伯慢慢道来:

  事情要从7年前说起,2008年9月,吴某与高某(另案处理)相识,同年12月两人订婚,后来结婚。吴某谎称自己租住的市区新城一商品房是她的陪嫁,还伪造了虚假房产证,又谎称自己考上了温州市公安局的公务员,每天穿着警服上班下班。后来吴某又谎称自己调到了龙湾区政府工作。

  2010年5月,吴某称能以低于市场价的内部价格,拿到龙湾某大厦的房源,并将自己虚构的该大厦8套商品房,以1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夫家亲友张某等人,还出具了虚假购房合同、发票,共收取了约210万元的购房定金。大部分钱,她用在了投资办厂、结婚酒席、生活消费等。

  2010年9月,张某等人得知所谓购房为虚假销售后,要求吴某归还钱款。吴某以手中剩余的60万元,以及夫妻二人通过高利贷借来的150万元,归还了收取的210万元购房定金。

  2010年11月,为归还150万元高利借款,吴某与丈夫高某拆东墙补西墙,以伪造的房产证向王某高利借款165万元(预扣利息后的实际汇款额为156.425万元),归还了高利借款等。

  2011年9月,吴某离家出走了。案发后,高某及其父母共偿还王某95万元。

  去年7月15日,吴某在鹿城区被抓获,归案后她交代了诈骗的犯罪事实。

  龙湾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614250元,返还被害人王某。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