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消防推出八项便民举措 监督抽查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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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为了深化“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在去年作出的“十项承诺”以及“消防执法三项刚性纪律”的基础上,市公安消防局向社会各界作出八项措施承诺,欢迎群众监督。
一、推行消防审批“容缺受理”。群众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提供“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委托书、申报表”等要件资料,消防机构即可受理。其他资料作为非要件资料,在消防机构出具审批意见前补送齐全。
二、全面提升消防审批效率。对企业投资工业项目“零审批”负面清单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设计单位出具消防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书面承诺后,不再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
三、减少火灾事故调查影响。合理确定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无异议可提前解除现场保护,适用简易程序调查火灾可不封闭火灾现场,将仅涉及1家企业的火灾事故认定期限从30天压缩为20天。
四、实施消防监督“预约制”。消防监督抽查时,提前与被查单位预约检查时间,合理确定消防监督抽查频次,减少对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五、全面提升灭火救援效能。全年开展灭火救援实地实兵实装演练不少于2000次,严格执行“1分钟接警出动”要求。
六、允许职业技能“免培鉴定”。群众在作出“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书面承诺后,可直接报名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七、拓展消防宣传教育方式。建成“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提供消防咨询服务,接受火灾隐患举报投诉。
八、常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同时,市公安局还分别向社会公布了消防局纪委的来信来访投诉地址和监督电话: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19号、0577-86509699。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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