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怎么改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你

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作者: 夏晓腊 2015-08-06 08: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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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今年下半年起,市区将启动新一轮的城中村改造。那么,如何实施改造?改造资金哪里来?对城中村进行空间改造的同时如何实施社会形态改造?昨天,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就此热点话题答记者问。

  如何实施改造?

  从实施主体来看,列入重点实施计划的市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将以政府主导实施为主。同时,在尊重村民意愿、把握政策平衡的基础上,对一些具备相应条件的村,允许结合实际探索改造模式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

  比如对于具备整体开发和资地平衡条件的城中村,可以选择信誉良好并具有相应实力的市场主体参与改造。也可以将拆迁安置房建设一并纳入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块,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将安置房源交由政府负责安置;对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位置相对边远的城中村,村民有改造意愿,且已完成相应村庄规划编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组织实施能力的,可以由村集体在优先落实无房户、危房户建房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整村或部分改造。

  此外,在城中村改造的方式上,也不能一味强求大拆大建,对一些基础条件较好,与规划实施没有冲突的村,可以通过综合整治的方式实施改造。

  改造资金从哪里来?

  市区城中村改造融资力度,可充分利用国家棚户区改造的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并建立市、区两级“借用分离、权责相应”的融资机制和还贷保障机制,为城中村改造提供资金保障。

  改造后的城中村呈现什么面貌?

  城中村改造不能只是着眼于空间形态,必须同步推进社会形态的改造,也就是在实施拆迁改造的同时,要对村级建制、户籍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步实施改造,并将城中村村民纳入到城市居民的基本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相互衔接的民生保障联动机制,实现“同城同待遇”,加快推进人的城市化。

  具体表现在:要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建安置房小区的管理体制,将其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加强软环境建设,加大文化建设和宣传力度,努力改变农转非居民传统的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使之与城市相适应;规范物业管理,创造安全舒适的社区环境;规范属地管理,进一步理顺政府基层组织社区的管理职能和组织体系,完善社区服务。

  多余房源如何处置?

  对市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多余房源,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可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置,所得资金专项用于区域内城中村改造资金平衡:一是统筹用于区域内其他城中村改造的安置;二是参照《温州市市区国有存量城建资产处置流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进行处置;三是转为保障性住房。

  百姓可得到哪些优惠?

  一直以来,我市房屋征收(拆迁)均以实物就地安置为主,极少有拆迁户会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其中一方面与我市的政策设置与引导有关,现行的政策在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方面设定的优惠幅度不均衡;另一方面,前些年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房价节节攀升以及市场可选择房源有限,造成拆迁户没有选择货币补偿的意愿。

  近期,市区出台《温州市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就实施货币补偿,推行市场化安置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征收住宅用房,给予被征收人不高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价值15%的奖励;同时还明确被征收人在货币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货币补偿款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房产的,按不高于货币补偿金额的10%给予补助。

  通过给予货币补偿奖励并实施购房补助,引导安置对象通过利用货币补偿资金购买政府提供的安置房或市场房源实施安置。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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