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外卖人员敲开门 用手铐烤住女子将其强奸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2015-08-14 07: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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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打油诗

  刑满释放不悔改,重操旧业把人害;天网恢恢报应到,被判蹲狱十六载。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苍南龙港男子陈某出狱后不知悔改,接连作案,报应很快就来了:近日再次被当地法院判刑。他究竟犯了什么罪?且听老师伯慢慢道来。

  陈某今年41岁,有强奸、盗窃犯罪前科,去年3月18日刑满释放。不过,出狱后的他不知悔改。去年10月,陈某入住鹿城区一小区一套群租房的2号房间,看到隔壁3号房间住着一名年轻的单身女子,就动起歪脑筋。当月18日下午,陈某听到大门外有人敲门送外卖,打开门后,送外卖人员说这是3号房间的外卖。陈某接过外卖后,准备了水果刀、手铐等作案工具,用丝袜套住头部,冒充外卖人员敲开3号房间的房门,手持水果刀威胁独自待在房内的被害人小张(化名),随后用手铐铐住她的双手,对其实施强奸。

  陈某作案离开后,小张报警。去年10月19日,鹿城公安分局民警将陈某抓获。侦查中,民警发现陈某还涉嫌一起诈骗案。

  去年8月份,陈某听说如果操作得当,可以从刷“银行流水”业务的人手里坑走不少钱,就与王某(另案处理)合谋做一票。刷“银行流水”,其实就是通过对银行卡反复存取款项,增加银行卡内资金流量,提高贷款额度。

  陈某冒名“杨某”,联系郑某做“银行流水”业务。去年8月26日,陈某在苍南县龙港镇一小巷内,将一张从王某处取得的用户名为“杨某”的银行卡交给郑某。郑某将这张卡转交给朋友黄某,黄某又把卡转交给被害人缪某做“银行流水”。

  去年8月31日,缪某开始往这张银行卡内存入大额款项。不过,当缪某通过银行ATM机将第一笔69.6万元转账到这张银行卡内,其中69万元随即被转走了。原来,缪某拿到陈某提供的银行卡,但并不能完全控制这个银行账户,存入的钱还没取出来,就被人通过网银转账到陈某名下的多张银行卡账户内。骗得这笔款项后,陈某与王某一起到龙港等地商户,通过POS机刷卡方式取走现金。

  法院经审理,对陈某作出一审判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6万元。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林振将|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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