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谣言止于法之利剑

来源:阜阳新闻网作者:2015-11-04 14:52:18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安徽阜南县因拆迁引发纠纷,一家7口被杀死,随后有网友指出,该视频是今年10月河南信阳的一起车祸图像;此后阜南官方也立即辟谣。11月2日,阜南县公安局通报称,这纯属一起网络恶意造谣,对在网上传播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广东省惠东县人、“惠东直达号”传媒公司工作人员曾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11月3日《新京报》)

        谣言之害,人尽皆知,特别是其长了“网络”之腿后,可以说更加地“野蛮生长”,此起极端抹黑安徽阜南的一起谣言,如果任其传播,其中隐含的“拆迁纠纷”、“一家七口被杀”等爆炸性元素,必会引发社会的极度混乱,造成当地政府形象尽墨的恶劣后果。

        所幸的是,当地有关部门及热心网友,第一时间予以查证,并作出最快反应,通过网络论坛、微博、微信,让真相用最快的脚步追赶谣言,让损失得以尽快的遏制。但是,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显然已经产生——传播谣言者,也因此为之付出了应得之沉重代价,其教训亦不可不深思。

   这起传播谣言案,正发生在本月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之际,如果广大网友多些法律意识,多学习法律知识,多了解些法律条文,则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规 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判7年”,也许就会入其法眼了,其所造成的社会有害影响,及其身陷囹圄的悲剧,或就可避免。可见,消除谣言的土壤, 虽然有“谣言止于智者”之说,但是,让谣言止于法律,也更应成为我们的一条重要底线。

      《荀子?大略》中言:“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谣言止于智者”之来由。只是,人人皆成“智者”,显然不太可能。即便可为,也无法人人成为“全天候”之智者——毕竟,“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所以,完全靠谣言止于智者,并不十分可靠。那么,在法治社会里,以法律为兜底维护社会秩序时,还要让谣言终止于法律,就成了必然要求。

       在古时,信息极不发达,风吹草动中信息的传播速度、范围及影响力要小得多。而那时,知识大都掌握在统治阶层手中,所以,智者的作用显得很明显,也很重要。因为,智者不仅在识别谣言上占有知识资源,还能深得广大缺乏知识的平民百姓的信任感。所以,让“谣言止于智者”,在过去更有说服力和可信性。

       如今,进入风起云涌的网络时代,信息产生的数量、传播速率、扩散范围等,都今非昔比。个人占有的知识和信息,相对于网络信息时代的无限容量,亦可谓是滴水之于海洋。因此,哪怕是当代人的平均知识水平都在不断提升,可我们面对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海量信息时,仍显得手足无措、无能为力。此时,所谓智者,也显得渺小与平庸了许多。因而,在此时,我们就不能再仅抱有“谣言止于智者”的旧律了。

      网络进入我国二十年来,从当初的网络谣言满天飞,到国家加强网络监管,以及网民们自觉遵守网络规则与法治意识的浓厚,如今,网络谣言显然正在偃旗息鼓的途 中。但是,网络世界之庞大、复杂及多变性,仍无法完全禁止谣言的产生与传播;甚至一些网络谣言极大地伤害到一些人,造成了生命的不幸陨落。这样的惨痛代 价,一桩桩血的教训,都要求我们从“谣言止于智者”,必然要走向修正刑法,让“谣言止于法律”——这也正是依法治网、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结果。

      有了依法治谣的“尚方宝剑”,不仅是对其中情节严重者,可有效施之于刑法处罚,更在于其所起的警醒作用。我们应通过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将造谣生事将会受到刑事处罚的理念,镌刻于每个人的心中,让网民们、网络大V、网络平台、网络经营者,都能警钟长鸣,不敢越谣言之“雷池”一步;这样才能将谣言尽早消灭于萌芽状态,有效防止谣言祸众,也免得制造、传播谣言者因此深陷牢狱、失去自由。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