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 醉在温州 温州市第二届美丽乡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来源:温州网作者:2015-11-04 16:17:00查看评论
核心提示:要求记录和反映温州近年创建的美丽乡村精品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现代农业园区、农家乐休闲旅游经营户(点)。照片拍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22日(元宵节)。截稿日期2016年2月25日。

  为深入推进温州市“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全市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即日起,温州市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温州网通过网络征集、线下采风活动等形式,邀请广大群众、摄影爱好者参与拍摄温州美丽乡村的图片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承办单位:温州网

  二、活动安排

  将网上征集和线下采风活动相结合,不定期组织采风活动。同时征集手机随手拍作品。照片拍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22日(元宵节)。本活动自启事发布接受投稿,截稿日期2016年2月25日

  三、拍摄范围

  要求记录和反映温州“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照片,重点是近年创建的美丽乡村精品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现代农业园区、农家乐休闲旅游经营户(点)。具体名单将在温州三农网、温州网发布。

  四、拍摄要求

  1、忠实记录全市各镇街、村开展温州市“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取得的新成果,从“四美”(环境美、人文美、素质美、风尚美)等不同侧面、不同角度拍摄美丽影像,充分展示全市农村在村庄整治、生态建设、发展特色产业、丰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新变化、新风貌、新气象。

  2、鼓励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拍摄和文字介绍,对主题突出、图片精美、文字优美、图文(字数100个字左右)并茂的作品优先评奖。对同主题、同地点作品,先行投稿的,在评奖时给予优先考虑。

  3、上传作品格式为JPEG文件,横片长边1024像素为限,方片边长800像素为限,分辨率72dpi。作品不论彩色、黑白均可参加,可单幅作品或以组照形式表现美丽乡村的摄影作品,每一组表现一个村或田园、农庄。组照的每张照片必须注明:xx组照之一、xx组照之二,以此类推,组照限5幅以上10幅以内。图片后期除了简单调整对比度及明暗、饱和度的调整,不得改变任何原始影像。图片拍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22日(元宵节)。上传图片时必须注明所拍摄的地点、主题、拍摄时间和必要文字介绍等。

  4、为了增加活动的互动性,主办方邀请广大市民用手机进行随手怕,发布个人朋友圈。图片大小、样式不限,主题参照相机组。

  五、参赛方式

  1、电子邮箱投稿:投稿时在作品上注明标题、拍摄地点、内容介绍、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箱56868893@qq.com。主办方将选取部分图片在网络上进行展示。

  2、手机拍摄:发布个人微信朋友圈加注#美丽乡村醉在温州#,并说明拍摄地点、内容等简要文字说明和联系方式。并将手机截图加所拍摄的图片大图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56868893@qq.com参赛

  3、活动咨询电话:0577-88817266、88960815。

  4、资料不全者不具备参赛资格。

  5、主办方将在评选结束后通知获奖作者提供作品原件,未能提供原件或图片经查实非本人拍摄的以及改变原始影像的将不会获得获奖资格。

  六、参赛要求

  1、作品必须是本人拍摄,不收复制、拷贝、翻拍等手段获取的他人作品,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合成、添加等技巧)的作品参赛,宽幅作品可以多张拼接。

  2、主办方有权将比赛作品用于非盈利的宣传、展览、海报和专题画册,不再另支付稿酬。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3、投稿者上传作品成功,则视为同意以上要求。主办方将在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或摄影作品展览或出版画册,届时将邀请广大影友参加。

  七、评选

  报名结束后,主办单位进行初评,选取优秀作品在网络上进行展示。通过“温州三农”微信公众号进行社会公众投票,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社会公众投票占30%,专家评审占70%的比例,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将由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收藏并颁发获奖证书。

  八、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60名奖金各300元。新媒体人气奖20名奖金各300元(根据手机随手拍内容评选)。

  以上所有奖金的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宜

  1、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主办方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收藏、展示,图片所有权归原作者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2、本次影像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组委会,组委会由温州市委农办、温州网联合组成,并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

  3、未尽事宜另行在活动网站补充通知。

  温州市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88960815

  温州网比赛投稿平台联系人:王建平,联系电话:88817266

  温州市委农办 温州市农业局 温州网

  2015年10月20日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王建平|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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