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实施居民用电政策调整 “一户多人口” 享优惠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1月1日起,永嘉实施居民用电政策调整,“一户多人口”家庭可享优惠。
据悉,目前执行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的电价,执行的是“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760度及以下部分(即月均230度),电价0.538元/度;第二档电量为2761度—4800度部分(即月均231度—400度),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即0.588元/度;第三档为超过4800度部分(即月均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3元,即0.838元/度。不满1千伏合表用户,按0.558元/度。
调整后,永嘉县范围内实施“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月增加100度的第一档电量指标;户籍人口在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电费统一为每度0.558元。户籍人口在5人以下的家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不变。也就是说,一个家庭年用电量只要不超过3960度就不用多交钱。
永嘉县供电公司相关人员介绍,户籍人口在5人或5人以上的家庭,即日起就可到各供电营业厅申请“一户多人口”阶梯用电,这样每户每月可增加100度阶梯第一档电量指标,当月申请当月实施。需提醒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家庭“一户多人口”阶梯电价调整自办理后24个月内有效。如果想继续申请,则需要在到期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续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按“一户多人口”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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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的电费电量怎么计算?
按照规定,申请前的电费电量不做清算。申请手续办理后,从办理当月起(含当月)至当年12月止的剩余月份数乘以100度增加阶梯一档电量基数。也就是说,如果1月份申请通过的话,你家第一档的用电量将增加12个月×100度=1200度。
●“一户多人口”怎么认定?
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居民家庭人口数量以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簿”为认定依据)。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合表用户除外)为单位。
●办理优惠申请需带什么证件?
符合“一户多人口”的家庭,办理用电优惠申请时要带好以下证件:近期电费通知单或者电费发票;房产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所载居住地址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户主、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等。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明)等证明材料,不能作为申请增加“一户多人口”阶梯电量基数的依据。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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