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就业帮扶计划 确保贫困家庭至少1人就业
核心提示:对低收入农户全面实施普惠制培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帮扶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就业。
5月4日,是新昌县城南乡丁龙村低收入农户梁雨中最值得纪念、庆祝的日子,他领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工资,实现了就业梦。
像梁雨中一样,新昌县已为254位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安置了工作岗位。
去年,我省已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为巩固扶贫成果,今年4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出就业帮扶计划,“确保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至少1人实现就业”。初步筛查确定了全省共8.2万户、14.2万名服务对象,今年年底前完成就业帮扶目标任务。
目前,全省就业扶贫服务对象名单,已通过省就业信息平台分配至各县(市、区),并依托人力社保基层平台或借力街道、乡镇,通过培训帮扶、自主创业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进行实名跟踪服务及时开展帮扶,并将帮扶结果录入信息系统。
培训帮扶,即对低收入农户全面实施普惠制培训。目前,我省已形成了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等一整套职业培训体系。通过就业部门信息平台、人才市场举办各种就业洽谈会,为学到一技之长的学员搭就业桥、铺上岗路。健全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在原有的劳动力资源台账基础上,对辖区内贫困群体进行一次普查,摸清其就业基本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出不同类型,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低收入农户中大部分人员学历偏低、年纪偏大且人员流动性大。针对这一实际情况,结合“一村一品”政策,采取“实用为先、灵活办班”的原则。
同时,引导自主创业帮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帮扶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就业。去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对通过创业带动低收入人员就业的企业和个人,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还可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解决创业融资难题。就业困难人员到农村电商服务站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考核合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充分开发公益性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如积极开发一批农村保安、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发挥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积极作用。
本文转自:温州网